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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办理复婚需要哪些证件
释义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两种方式下的手续也是有不同的。一、协议离婚首先需要双方共同签订离婚协议书,对财产和孩子抚养权进行分配,然后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当事人携带以下资料:(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二、诉讼离婚需要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书以及下面几部分资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财产清单等,在开庭时再提交也可以);(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一、夫妻多久不在一起算自动离婚
    夫妻不论多久不在一起都不算自动离婚。
    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即双方共同去民政办理离婚登记。
    另一种方式就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时,若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视为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注意事项
    1、分居的原因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工作、学习等导致的两地分居。
    2、分居强调的是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不是单方面。
    3、夫妻分居已满二年,但感情未破裂,尚有和好的可能的,则不能认为已具备准予离婚的条件。反之,分居未满二年,但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也应依法准予离婚。分居二年不是诉请离婚的必要条件。
    4、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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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3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