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坦白与自首区别在于是否自动投案。一般自首是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坦白是被动归案;坦白和自首的关键区别在于所供述的罪行是否已经被司法机关掌握。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是自首;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是坦白。所以,自首和坦白所反映的犯罪人的人身危险程度不同,自首更能说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降低。因此,自首是法定的从宽量刑情节,坦白是酌定量刑情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