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前债权转成租赁合同没到期的怎么办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未到期的合同视为到期。如果基于清算的原因,有利于整体债务偿还,合同可以继续履行。毕竟,清算也有一个过程。企业在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涉及不动产的租赁,除其将自有住房出租给职工居住等特殊情况外, 一般均为商业租赁。不动产的商业租赁合同一般租期较长,承租人为了从事经营活动,往往根据所营业务的需要对租赁房屋等进行大规模的装修改造。如果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则应赔偿承租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除了已经发生的实际损失外,还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即承租人预期的利润损失。此外,合同解除后还会涉及添附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第一百一十二条 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 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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