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鉴定是否存在作假? |
释义 | 伤残鉴定不可作假,违者将受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提供虚假鉴定意见、诊断证明或收受财物的组织或个人将面临罚款或刑事责任。伤残鉴定涉及损伤程度、伤残程度、因果关系、医疗纠纷、保险理赔、影像学资料、误工时间、护理依赖程度、致伤物推断和保险调查等多个项目。 法律分析 一、伤残鉴定是否可以作假 1、伤残鉴定不可以作假。伤残鉴定作假的组织或者个人,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二、伤残鉴定检查什么项目 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损伤后休息时间长短的合理性判断。 8、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损伤致残后对护理及医疗的依赖情况判断。 9、致伤物推断或损伤机理分析。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10、保险调查。 结语 伤残鉴定不可作假,一旦发现作假行为,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提供虚假鉴定意见、虚假诊断证明或收受当事人财物的组织或个人将面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处罚,包括罚款和追究刑事责任。伤残鉴定涉及损伤程度、伤残程度、因果关系、医疗纠纷、保险理赔、影像学资料认定、误工时间审查、护理依赖程度、医疗依赖程度、致伤物推断和保险调查等多个项目。请您提供更多信息,以便进一步帮助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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