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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2012年买的房子现在已经取得了房地产证明书,现在符合退税条件吗?
释义
    法律分析:取得房产证后需要退税的,在当购买商品房时,应将可退税的家庭成员全部作为房地产权利人写入买房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支付房款后即办理购房者已缴个人所得税税基抵扣申请,取得本人的税收通用缴款书。等所购住房成为现房,并办妥房地产权利证明后的6个月内,应前往税务部门办理退税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你好,我们自建的房子没有房地产证明书。现在申请房地产证明书怎么办?
    存在以下情况的就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子:1、未经立项批准或私自变更立项的楼盘;2、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房子,也就是所谓的小产权房;3、未取得规划审批的楼盘;4、私自变更规划的楼盘。5、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楼盘;6、土地产权存在纠纷;7、没有销售许可证又无产权证的房屋;8、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9、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10、开发商未交纳相关税费的;11、土地、房屋被有关部门司法查封。【法律依据:】《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我买的房子现在没有房地产证明书,但是没有钱交房税会有什么后果吗?
    法律分析:没有房产证的后果:1、没有房产证的房产,不能买卖、交换、租赁或抵押。2、没有办理房产证,就不能进行房产转让、赠与和继承。3、没有房产证,房子拆迁时,无法得到相应的赔偿,这也是小产权最大问题之一。房产证办理是房主自己决定的,可以暂时不办理,没有什么滞纳金,但是的房屋以后交税,可能会发生变化,这可能会受到许多政策的影响。房产证是购房者取得房产产权的凭证,有了它,就可以依法对房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如果不及时办理,可能会给以后处置房子带来一些后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五条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我想商量一下,我现在的房子已经抵押了!房地产证明书能在还款时间内加上我妻子的名字吗?
    【法律分析】由于是贷款的房子,那么房产证上加的人的名字(一般是夫妻)就有共同还款的义务。在加名字之前,需要先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的变更,先把还款人由1个人变成2个人,共同承担义务。办理抵押变更的材料需要提前准备好,具体的话各个银行的要求不一样,还是咨询一下办理贷款的银行比较好一些。一般会包括5份文件或者材料:抵押权人持有的房地产他项权利执照、抵押权人和受转让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夫妻双方的话要携带结婚证)、抵押合同已经房管局规定的其他文件。有些银行需要双方都到场签署本行规定的其他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 、行政法规规定。
    我和妻子买了房子,现在妻子去世了,想先办理房地产证明书公证吗?
    离婚后房产公证是在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公证的。房产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而且房产公证书可以作为夫妻财产分配的证据。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法律依据:《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
    你好,开发商没有预售证明书,卖了我的房子,我现在要退款
    法律分析:如果是在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缴纳的首付款是可以要求退款的,但是实际操作中是很难退款的。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2,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第七条 开发经营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一)开发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二)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规划、用地和施工等批准文件或证件;(三)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材料;(五)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交付使用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六)需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提交允许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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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2:4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