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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配合户主过户时需要负什么责任
释义
    卖方不配合过户的,是否犯法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合同约定了的,卖方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卖方恶意不配合过户,存在欺诈等情形的,是犯法的,轻则处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
    一、房屋买卖合同签完不想卖了怎么办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不想卖了,应当与买方协商解除合同。如果合同是真实有效的,那么合同受到法律保护。这种情况属于卖方违约,买方可以根据合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退还已经支付的款项并支付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果交了定金的,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房付了首付能不能抵押
    买房付了首付不能抵押。如果是银行原因,比如额度紧张,不能贷款;然后购房者可以与卖方协商解除购房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卖方应无条件退还购房首付。如因为购房者自身原因,如信用记录污点或者还款能力不足,影响贷款审批,应该尽量解决,如找担保公司担保或者延长还款期限。若仍无法解决,则只能解除购房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卖方应返还首付。所以无论什么原因使贷款无法办理,购房首付都可以退还,区别只在于购房者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货物质量纠纷能否终止买卖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中交付货物、产品(在法律上称作标的物)等出现质量问题,卖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作为买方支付合同价款,就需要卖方提供合格、足量的标的物,这是卖方要承担的起码的合同义务。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卖方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方可以依照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二条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来讲,可以采取如下三个步骤:
    1、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确定,即可以就合同的质量纠纷如何解决补充协议约定
    2、如果达不成补充协议就依据合同有关条款和相关交易习惯确定。
    3、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具体而言如下:
    (一)标的物有一般质量瑕疵的,买方可以请求减少价款或者要求对方修理,自己修理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二)有瑕疵的标的物为种类物的,买方可以要求更换。所谓种类物就是指具有共同特征,用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即通过度、量、衡加以确定的物。举例说明:买方购买相同规格等级的建材,质量不合格可以要求卖方更换为相同规格等级的建材。
    (三)标的物存在重大、显著、根本性瑕疵,以致实际上剥夺了买受人根据合同有权期待获得的标的物的价值和效用,属于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甚至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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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1:3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