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明知是偷渡人员而在国内予以运送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
释义 | 明知是偷渡人员而在国内予以运送的行为是构成犯罪的。关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及处刑的规定。根据本款的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在客观上必须具有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所谓“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是指未经办理有关出国、出境证件和手续,领导、策划、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行为。所谓“国境”,是指我国与外国的国界;边境,是指我国大陆与港、澳一、台地区的交界。本罪是故意犯罪,一般具有营利目的。本款规定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是指策划、领导、指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犯罪分子。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一般是指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三次或者三次以上的;或者组织众多的人偷越国边境的,这里的人数众多一般是指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在十人以上。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是指在组织偷越国边境过程中,由于运输工具出现故障等原因导致伤亡事故或者导致被组织人自杀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后果的。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是指采取强制方法对被组织人人身自由进行剥夺和限制的。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是指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活动过程中,行为人对边防、海关等依法执行检查任务的人员实施殴打、阻挠干涉或者以杀害、伤害、损害名誉等相要挟,阻止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检查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编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一十八条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这里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根据2002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是指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出租车不知情情况下拉到偷渡人员,怎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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