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单位领导无权决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单位人员工资全部由当地人事部门、财政部门核定,每月按照核定的数额由财政局拨付,单位领导无权决定单位人员工资的扣减或者调整。如果单位人员确有违纪行为应当扣发、或者调整工资的,单位应当书面报人事局批准,由人事局批准后,财政局减少拨付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