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对报废国及以排放标准汽车同时购买新车的车主,给予适当补助; 2、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结构; 3、促进农村汽车更新迭代; 4、稳步推进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范围; 5、加宽繁荣二手车市场; 6、进一步优化方政府机动车管理措施。 法律依据: 《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 第一条 优化汽车限购措施,各有关城市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城市交通拥堵程度、污染治理目标、交通需求管控效果等,对现行非营运小客车指标摇号、拍卖等制度进行优化完善,推动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顺应消费升级需求,进一步增加号牌指标投放,优先满足无车家庭需要。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农村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对居民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并购买新车,给予补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