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如何承担 |
释义 | 1、一般情况下,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2、实际控制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需要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3、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风险提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1)为持有上市公司50%以上股份的控股股东; (2)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30%以上; (3)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4)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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