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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对方是否可以不给财产
释义
    离婚后对方一般是不可以不给财产的。但如果双方约定不给,或依据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确认不分财产的,可以对一方不分财产。且前述所称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民法典离婚时如何应对对方造假债务
    离婚时可采取如下方式应对对方伪造债务:一般情况下,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才发现造假债务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伪造个人债务,并不影响配偶财产、人身权益的情况下,配偶无权干涉。
    二、结婚之前买的房子算不算共同财产
    结婚之前买的房子不算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都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而婚前房子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之前。但是如果只是婚前付了首付,婚后一起还贷的房子除外。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处罚会有多重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如果是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财产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财产,而且法院对这种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可以予以制裁。这里的“制裁”形式包括:训诫、罚款或拘留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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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5:3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