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项目备案制和审批制的区别 |
释义 | 备案制和审批制主要是从项目投资主体上来区分。以前的项目,不管是政府投资的,还是企业投资的,都是审批制,这样严重影响了审批效率。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彻底改革现行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 一、项目承诺制是什么意思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即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外的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政府靠前服务、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的承诺制管理模式。政府靠前服务是对建设项目压覆矿床等10项事项在供地前完成统一服务。企业信用承诺是相关职能部门以清单形式确定项目准入条件,依据法律法规制订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消防、人防等标准和要求。企业按照设定的准入条件和标准,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相关部门对承诺书审查后即做出行政批复。监管有效约束是企业按照准入条件和标准施工建设,政府相关部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如企业有失信行为,将受到部门联合惩戒。 二、项目立项与项目备案的区别 没有区别,登记备案是立项的一种形式。 外界所说的项目立项是个统称,从具体业务角度而言,项目立项的办理分为三种,审批,核准和登记备案,其中,政府投资类项目、银行政策性贷款类项目属于审批类,需要从严管理、把握。 企业自主投资的对经济社会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和已列入《政府核准投资目录》的项目属于核准类,因这类项目的性质和对经济社会的影响较大,也需要从严管理、把握。 三、容缺审批制度什么意思 “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指项目单位申请办理审批事项时,在具备主审材料但暂时缺少可容缺报审材料(以下简称容缺材料)的情形下,经项目单位自愿申请、书面承诺按照规定补齐,审批部门可以先行办理。 主审材料指审批部门进行审批必需的主体材料。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要件,但该前置审批事项已由相关审批部门按照“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出具的初审意见,可以作为主审材料。 容缺材料指主审材料以外,依法依规需要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资质证明、意愿证明,或者其他辅助材料等。 “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遵循“自愿申请、提前介入、平行推进、及时转换”原则。适用于项目开工之前需办理的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政府内部管理、强制性中介服务等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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