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是否需要登记备案? |
释义 | 《商品房预售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登记备案不是预售合同生效要件。 对于购房者而言,出于以下原因进行登记备案:保证将来的房屋产权登记依照合同进行; 通过备案登记对开发商进行合规审查以及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 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到底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目的是保证商品房交易安全,维护商品房交易秩序。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 商品房预售合同办理备案的程序 商品房预售合同办理备案的程序: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窗口受理人员审查材料是否齐全,不能办理的进行退件,开具《退件通知单》,并把所有资料退还申请人;资料不齐全的,出具《补件通知单》交申请人,并一次性告之申请时需提交的资料。 2、受理:材料合法、齐全的,受理窗口办理人员出具《收件收据》交申请人,将所有材料审批科。 3、初审:审批科经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表》,并将材料呈科领导审核。 4、审核:审批科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在《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表》上盖备案章。 5、依据业主的收件收据,领取已盖备案章的《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表》。 未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具有效吗? 没有备案登记不影响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 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商品预售合同中可以约定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如有这样的约定,则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进行预售登记,合同不生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商品房预售需要满足哪些情况才能预售 《城乡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价,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条款规定了商品房预售须满足四个条件。 商品房现售是否需要备案 商品房的出售也需要备案,在法律条文中规定的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该内容由 林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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