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过去,未经批准擅自着装和违规扩大着装范围问题比较突出,老百姓对“大盖帽满天飞”现象意见很大。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此,《办法》严格限定了着装范围,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人员才允许着装。 着装具体条件包括四个方面: 必须隶属于主要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职能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内设或所属执法机构; 必须取得行政执法证件; 必须直接面向执法对象开展执法工作; 必须在编在职 法律依据: 《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 第七条 地方各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主要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职能的内设或所属执法机构中,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且直接面向执法对象开展执法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其他人员不予配发。 国务院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派出的执法机构中,符合前款规定的人员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其他人员不予配发。 第八条 已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的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行政执法职能时应当穿着制式服装、佩戴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