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孩子户口怎么迁移? |
释义 | 1、如果是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 2、先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需要带好申请材料。 3、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4、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5、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6、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 7、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根据情况不同,会有差异。 8、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9、《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已经缔结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如果想解除婚姻关系,除了需要办理离婚的手续之外,还要解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而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就决定着孩子的户口归属,一般来说,拥有孩子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就是孩子的户口所在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 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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