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
释义 | 关于男女双方婚后户口的迁移,相关的流程如下: 1、首先,需要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其次,男女双方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等材料,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 3、最后,通过审批后,携带“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有的地区支持网上办理迁移手续)即可。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一、孩子户口要怎么上 正常情况下,孩子落户需要携带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小孩的出生证明、准生证这些材料到到男方或女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去办理。若是需要将原户口迁移到另一个地方,则携带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去迁入地派出所申请一份准予迁入证明,凭此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再将迁移证带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二、女方迁入男方户口流程是什么 女方迁入男方户口流程如下: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男方户口簿或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 3、审批后,将户口迁移证明带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明;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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