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涉及的股利分配问题怎样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涉及的股利分配问题处理:股利分配纠纷来自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股利分配请求权是股东根据其股东的资格和地位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 因此,股利分配请求权不能与股权分离。股利分配和支付的请求权不同。是公司向股东大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具体股利分配金额的请求权,属于单纯独立于股东权的债权。 在股利分配和支付纠纷中,法院不再审查是否分配股利以及如何分配股利,而是直接根据股东大会和股东大会分配方案确定的股利金额处理债权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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