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消防员调回原籍的政策 |
释义 | 转隶后,也可以选择对调的方式,保留回原籍地工作的机会。以此保障以下人员的出行,持有效证件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残疾消防救援人员、退(离)休消防救援人员、消防救援院校学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行消防救援衔制度。 消防救援衔授予对象为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统一领导管理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 公务员调回原籍政策是什么 在职公务员是可以申请调回原籍的,但前提是原籍有接受公务员编制的岗位。这个岗位不是由单位和组织给分配、指定的,需要自己去沟通、协调。在职公务员的籍贯不在工作所在地的,要想调动回原籍,一是需要现工作单位的同意;二是更需要想要去的原籍工作单位的同意。公务员跨县调动流程:首先要找一个愿意接收的单位,这个是最难的。由接收单位跟现单位沟通,双方同意你的调动后,报接收地人社或组织部门审批,向编办申请编制;都同意后,由接收单位向你现单位发商调函。现单位根据商调函办理调动手续,也要报人社或组织部门审批,如果有上级主管部门的,还要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警察调回原籍的条件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公安机关调配人员须在空缺编制、职位条件下,报经同级编制、人社、公务员局等职能部门分别予以审核编制、核定计划、下达调令等程序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上级公安机关没有办理权限。 为切实解决我省公安民警夫妻异地分居问题,省公安厅根据全省公安民警夫妻异地分居具体情况,多次向省编办、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等职能部门汇报协调,由于我省公安机关目前普遍存在超编现象,出台相关政策有一定难度,但省公安厅一直努力在做相关协调工作。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规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国已解决一百多万干部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对解除广大干部特别是知识分子的后顾之忧,调动工作积极性起了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第二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行消防救援衔制度。消防救援衔授予对象为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统一领导管理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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