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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释义
    医疗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是:报告,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扩大;保管各种资料,封存现场实物;调查;做出结论。
    一、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一般是谁
    一般情况下,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是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产生医疗废物的具体科室和操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医疗卫生机构在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过程中,如发生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出现重大事故或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等情形,均应逐级报告。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在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应当确保安全,不得丢弃、遗撒医疗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并确保监控装置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二、深圳福田区医疗事故如何投诉
    出现医疗事故可以直接向医院的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同时如果监管部门不管的话,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医院。一般发生医疗事故,医院都会主动的积极的与你进行协商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怎么投诉一起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投诉的办法:患者以及家属应当及时向医疗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在此过程中,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若病人死亡,及时保护尸体,并向所属主管部门要求医疗鉴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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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6:3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