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职人员玩忽职守怎么处理 |
释义 | 达到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的就需要开除公职,否则可以行政处罚处理。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国家、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玩忽职守罪应该如何认定 玩忽职守罪的认定标准: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自离职、不履行职责、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2、工作人员的行为危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3、执行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行为人对其行为造成的重大损失,主观上不是故意造成的,而是过失造成的。 二、滥用职权的表现为 一、滥用职权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 1、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没有具体决定、处理权限的事项; 2、玩弄职权,随心所欲地对事项作出决定或者处理; 3、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或者说任意放弃职责; 4、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地履行职责。 二、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三、公务员玩忽职守罪怎么认定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玩忽职守罪与一般玩忽职守行为的界限。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是否造成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如果玩忽职守行为没有造成损失,或者虽然造成损 失但损失后果尚未达到严重程度的,就应认为属于一般的玩忽职守行为,可以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不能以犯罪论处。 (二) 玩忽职守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工作失误是行为人由于政策不明确、业务能力和水平低等原因,以致于决策失误,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失的行为。此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缺乏犯罪所具备的主观罪过,对此不能认定为玩忽职守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八条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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