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下列情形属于情节轻微: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犯罪的。3、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者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当有危害而犯罪的。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7、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者在自首后有立功表现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