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取得经国家商标局核准的《商标注册证》、商标专用权可依法转让(产权明晰)、商标价值经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 2、企业至少连续三年盈利,在行业中具有相当的规模,有稳定的产品和市场,管理和财务核算规范。 3、属于中国驰名商标或省市著名商标(须在有效期内),且商标使用已超过三年; 4、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在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无不良记录。 一、著名商标申请条件有哪些,要走哪些流程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条件: 1、商标注册人须是该省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该商标为有效的注册商标,且商标权属无争议; 3、该商标在中国境内注册后连续使用至少满2年(某些特定的行业类型或企业类型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 流程: (一)申请: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应向省会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由该局商标管理处具体负责申请的受理工作。 (二)推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申请后,认为符合省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后向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推荐;认为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不予推荐,并通知申请人。 (三)认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设立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负责本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认定为省著名商标的,由省工商局颁发《省著名商标证书》,并予以公告;未予认定的,由省工商局退回材料并书面说明理由。 (四)延续: 二、商标权权利转让合同无效效力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是可以许可转让的,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那么商标权许可转让合同在那些情形下会无效呢?1、商标注册证失效。这类情况一般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并在六个月宽展期内未提出续展申请,或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或商标局已注销的商标。2、转让擅自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的。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而未办理变更手续的。4、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注册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可能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消费者可能将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商品联系起来。5、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没有一并转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