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为人抢夺武器装备的,一般会惩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惩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惩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该罪有三个档次的量刑幅度,犯罪情节越重,量刑就越重。 《刑法》 第四百三十八条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一、抢夺武器装备罪的辩护人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二、抢夺武器装备罪如何认定? (一)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武器装备和军用物资的所有权以及军队战斗力的物质保障。 (二)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秘密窃取或者公然夺取部队的武器装备或军用物资的行为。 (三)本罪的主体是军职人员。非军职人员不能单独构成本罪,但可以成为本罪的共犯。 (四)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则按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