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一般是买房的人,即小区的住户,物业是为小区住户服务的,因此称住户为业主。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