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四个构成条件为: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 3、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一、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的构成要件是: 1.主体要件: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诉讼代理人; 2.客体要件: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3.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4.客观要件: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证据的行为。 二、什么是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 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一般具有下列构成要件: 1、诉讼代理人为犯罪主体;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 3、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主观上为故意。 三、毁灭证据罪的立案标准是指什么 毁灭证据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诉讼活动的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行为人必须毁灭、伪造的是他人作为当事人的案件的证据。毁灭、伪造自己是当事人的案件的证据的,因为缺乏期待可能性,而没有被刑法规定为犯罪。换言之,行为人所毁灭、伪造的必须是有关他人的诉讼案件的证据。 当行为人与其他人均为案件当事人时,如果行为人所毁灭、伪造的证明在客观上仅对(或者主要对)其他当事人起作用,或者行为人主观上专门(或者主要)为了其他人而毁灭、伪造证据,则由于存在期待可能性,应认定毁灭、伪造其他当事人的证据。 行为人所毁灭、伪造的证据,不限于刑事诉讼当事人的证据,而应包括其他诉讼当事人的证据。毁灭证据,并不限于从物理上使证据消失,而是包括妨碍证据出现、使证据价值减少、消失的一切行为。伪造证据,一般是指制作出不真实的证据。如将与犯罪无关的物改变成为证据的行为,就属于伪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