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区分遗赠扶养协议与赠与合同 |
释义 | 遗赠扶养协议与赠与合同的区别一般是: 1、受赠人不同,遗赠扶养协议的受赠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赠与合同无限制; 2、财产转移时间不同,遗赠扶养协议自遗产分配时转移,而赠与合同自财产交付时转移; 3、其他区别。 一、继承遗产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与有关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的扶养人的,扶养人将根据双方的协议取得遗产,即遗赠扶养协议排除了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二)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立下遗嘱,指定自己的财产由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或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被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将根据遗嘱接受遗产,即遗嘱排除了遗嘱继承人以外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三)如被继承人生前未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处分自己的财产,其遗产将根据法律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按法定顺序继承。 二、遗赠与赠与的区别 (1)两者的法律性质不同。遗赠是遗赠人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立遗嘱时不必征得受遗赠人的同意,就可以在遗嘱中作出遗赠的意思表示,受遗赠人依据遗赠人的遗嘱就对其遗产取得了受遗赠的权利。赠与属于双方法律行为,是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赠与人的赠与行为只有在得到受赠人的承诺,即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赠与合同才能成立,发生法律效力。 (2)意思表示的方式不同。遗赠以遗嘱的存在为前提,受遗赠人取得财产的依据只能是遗嘱,遗赠人遗赠其财产应遵守法律对于遗嘱的规定,因此,遗赠是要式的法律行为。赠与一般没有严格的形式要求,除法律对特殊标的赠与有形式上的要求外,当事人双方可以用口头或书面的形式达成一致,因此,赠与是不要式法律行为。 (3)处分财产的范围不同。遗赠人按遗赠方式处理其财产,应不违反法律的要求,如不得剥夺无独立生活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受遗赠人可取得的遗产应是偿还了遗嘱人生前所欠债务后才可分得的财产。而赠与人处理自己的财产给受赠人,除了不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赠与外,法律上一般不加限制。(4)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遗赠的生效时间实际上是遗嘱的生效时间遗赠在遗嘱订立时具有设立效力,但必须在遗赠人死亡后才发生执行效力。而赠与一般是赠与人生前生效的法律行为,赠与要实际交付赠与标的物之后才发生法律效力。 三、老头去世老太太能继承房产吗 (1)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与有关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的扶养人的,扶养人将根据双方的协议取得遗产,即遗赠扶养协议排除了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2)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立下遗嘱,指定自己的财产由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或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被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将根据遗嘱接受遗产,即遗嘱排除了遗嘱继承人以外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3)如被继承人生前未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处分自己的财产,其遗产将根据法律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按法定顺序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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