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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除同居关系是否需要通过法院来进行?
释义
    同居关系不需要法院解除,但如果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问题发生争执,法院应当受理。未婚男女共同生活不受法律保护。同居关系无需通过法院解除。法律不支持、也不鼓励未婚男女共同生活,因此在法律调解范围之外。如果同居男女要起诉解除关系,法院将不予受理。但如果他们在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问题上发生争执,法院应当受理。《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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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5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