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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是才受理
释义
    1、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和子女问题作妥善安置。
    2、只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涉及到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的,法院应当受理。
    3、如果同居一方或双方属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情形的,是法律明文禁止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经审理查明属实后,依法解除双方的非法同居关系。
    4、如果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有纠纷,则可以待女方生产之后,以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为案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予以解决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
    一、怎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非法同居关系如果只是解除共同居住的关系,可以自行解除。如果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同居财产纠纷怎么解决
    关系自行解除。如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关系。同居期间的或者纠纷,可诉讼解决。解除同居关系的子女抚养:可比照离婚纠纷中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
    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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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3:5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