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是否需要提供主动脉疾病的详细治疗记录给重疾险公司?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否则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履行给付保险金等义务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医疗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保险事项有关的资料和证明文件,但具体要求应当在保险合同中约定。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五条 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保险人询问投保人有关情况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没有询问的,投保人不需要告知。 第十六条 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九十七条 保险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等义务。 第一百二十七条 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保险人报告损失或者可能发生的损失。保险人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保险事项有关的资料和证明文件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 医疗保险合同 第十六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生效后保险人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保险事项有关的资料和证明文件,被保险人应当提供。 第二十一条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被保险人向保险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具体范围和标准; (二)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检查、病史、医疗记录等内容的保密义务。 第三十三条 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报告住院和手术等医疗事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以便保险人核定医疗费用。 综上,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包括主动脉疾病的详细治疗记录,但具体要求应当在保险合同中约定。同时,医疗保险合同中规定了保险人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保险事项有关的资料和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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