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 处理违章 扣分时,需要到违章地或者车辆号牌核发地的交警队办理,办理时报出车牌号, 身份证 、出示行驶证,驾驶证,工作人员会开出违章 处罚决定书 ,然后拿着处罚决定书15日内去指定的银行交款就可以了。15日后不缴纳就会有滞纳金,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根据公安部在2009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管辖 。 第五条 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以上就是 驾驶证扣分 需要什么证件的回答。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