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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罪的人越狱算犯罪吗
释义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越狱是构成犯罪的。
    《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即使是被错判入狱,也应当经过合法的程序改判撤销,如果确实是错判,还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国家赔偿漫画图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一、国家赔偿刑事范围是什么样的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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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