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去世能追回债务吗 |
释义 | 债务人去世可以追回债务,债务人去世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对于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也不需要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 一、夫妻一方婚内债务怎么偿还? 夫妻一方婚内债务的偿还方式:若认定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由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属于个人债务的,由债务人一方一个人财产进行偿还。债务人去世的,由继承遗产的继承人有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但是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除外。 二、父亲欠债会牵连儿子吗 在一般情形下,父亲欠债并不会牵连儿子,儿子不需要承担其父亲的债务。除非其父亲去世,儿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则儿子在继承的范围内对于父亲生前的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儿子欠债死了,父母该还债吗 子女去世,如果其生前留下债务的话,债权人通常会找其在世的父母追偿,其父母通常也会清偿债务,但需要明确,子债不需要父还,如果其父母继承了遗产,则在其遗产中清偿相关的债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应负责偿还子女的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但放弃继承的,则不负偿还责任。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欠债人死亡欠款由谁来还 对欠债人死后债务的偿还,应当根据债务人生前所负债务的性质来区分。 (一)所负之债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所以虽然债务人死亡,债权人是可以向另一方主张债权的。这里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的: 1、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一般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个人所有,债权人也知道该约定,该债务才能作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在法律上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赌博所负的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不能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二)遗产已经被分割但还未清偿债务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遗产的分割主要有法定继承、遗嘱、遗赠,根据这三种遗产的处理方式,对债务的清偿有以下两种: 1、同时有法定继承、遗嘱、遗赠。应当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2、只有遗嘱和遗赠。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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