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无法过户,合同有效吗 |
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即使未过户,仍具有法律效力。民法典规定,合同书形式签字或盖章即成立。民间借贷的房子可通过转按揭、买方付清剩余贷款或申请抵押贷款来买卖。对于出卖方不配合过户的情况,可根据购房合同约定处理,如无约定可协商解决或通过法院诉讼要求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一、房屋买卖无法过户,合同有效吗 按实际情况,虽然房屋权属未过户登记,但只要房屋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生效要件为: (一)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二、民法典中民间借贷的房子如何买卖 原则上有贷款房子还是处于抵押状态的,是不能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还是有一些方法可以实现买卖有贷款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法: (一)转按揭。转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 (二)卖家用买方的首付款来付清剩余贷款。这种方式被大家运用的比较多,适合一些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偿还了大量贷款之后,房子所剩贷款金额不大的情况。 (三)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来还清剩余房贷。如果房贷剩余过多且无法办理转按揭手续时,那么可以考虑通过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的房贷。卖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用名下的其他抵押物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从而结清房子的按揭贷款。等买家支付放款后再来将银行的抵押贷款还清。 《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三、房屋买卖中出卖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房屋买卖中出卖方不配合过户的,在合同中有约定的就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买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房屋买卖合同在房屋权属未过户登记的情况下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生效要件包括当事人具备订立合同的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以及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对于有贷款的房屋买卖,可以通过转按揭、卖家用买方首付款付清剩余贷款或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等方式实现交易。如果出卖方不配合过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买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获得相应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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