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财产分割协议书生效的条件是: 1、双方必须是要建立或者已经建立合法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必须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协议必须由婚姻当事人亲自订立,不能由别人代理; 2、夫妻双方必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对婚前财产或者婚姻存续期间的所得财产进行约定,协议的内容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内容限于夫妻所享有的财产权利范围,必须符合法律原则和社会公共道德; 4、要明确具体的财产内容、财产处所、财产归属等; 5、虽订立夫妻财产协议,但未缔结婚姻或者婚姻被宣布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当事人的夫妻身份未得到法律的认可,该协议未生效或者无效。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