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责任的承担责任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严格责任原则为主,同时兼顾过错责任原则系我国《民法典》违约损失赔偿的归责原则。 首先,首先,以严格责任原则为主。在严格责任原则下,违约损失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三要素:违约行为、损失、违约行为和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不考虑过错。 其次,兼顾过错责任原则。在过错责任原则下,违约损失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四要素:除了违约行为、损失、违约行为和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外,还包括违约方的过错。 最后,民法典在价值取向上应该是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公平,体现在归责原则取舍上即严格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并存,各自调整其对象。从主张严格责任的理由看,其隐含着追求效率的法律价值。 一、可得利益损失赔偿规则 (一)可得利益与可得利益损失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可得利益是指合同履行以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可得利益必须是纯利润,而不包括为取得这些利益所支付的费用和必须缴纳的税收。可得利益主要有两种,一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取得对方交付的财产基础上,利用该财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以取得的预期纯利润。二是在提供劳务或服务的合同中,劳务或服务的提供者通过提供劳务或服务获取的预期纯利润。可得利益损失就是指受害人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上述预期纯利润的损失。如生产设备买卖合同中买方因卖方迟延交货而耽搁生产所遭受的生产利润损失;买卖合同中,买方因卖方不交货而无法转售给已签约的下家买主所遭受的转售利润损失;承包经营合同中,发包方毁约造成承包方承包经营利润损失;服务合同中,被服务方毁约造成服务方预期利润损失。 (二)可得利益损失赔偿的构成要件 在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方面,我国采取的主要是严格责任制。因此,就违约损害赔偿来说,只要具备违约行为、损害事实、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三个要件,违约方就要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至于违约方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在所不问。作为违约损害赔偿一部分的可得利益损失赔偿当然也要具备上述三个要件。 (三)可得利益损失的约定赔偿和法定赔偿 可得利益损失赔偿有约定赔偿和法定赔偿之分。所谓约定赔偿,是指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按照当事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损失赔偿计算方法,来计算损失赔偿额。所谓法定赔偿,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事先就损失赔偿作出约定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确定损失赔偿额。约定赔偿优先于法定赔偿。由于约定赔偿较为简单,以下内容仅涉及法定赔偿。 二、民法典过错推定是什么意思 民法典过错推定是是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规定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有三种,即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严格责任类型。三种归责原则对应了各种侵权责任的具体类型,它们在构成要件、免责事由等方面都存在差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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