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个房子能做多少个他项权证?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套房只能有一个房产证,只能办理一个他项权证。 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须提供以下要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暂存); 4、抵押担保的主合同; 5、抵押合同。 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 根据相关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四十六条 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他项权证书; (四)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 (五)其他必要材料。 因抵押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更,或者抵押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登记的,无需提交前款第(四)项材料。 因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发生变更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第四十九条 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登记申请书; (二)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 房屋他项权证书; (四) 证明房屋抵押权消灭的材料; (五) 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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