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前退租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
释义 | (一)一般情况下,提前退房属于违约,承租人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但是若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承租就不用支付违约金。如: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房提前退租,承租人会对房东造成一定的损失。因为,如果你提前退房了,房东会短暂的时间内无法找到租客,导致自己的房屋一直空着。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所以说,租客提前退租是需要交一定的违约金的。 一、租房提前退租违约金交多少才合理 (一)看合同约定。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双方都会违约一些违约的事项。如果租客提前退房了,那么就属于违约的现象,可以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的则按合同约定的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以互相协商来解决违约金的问题。 (二)一般情况是相当于一个月的租金。在租房子的时候,我们一般都会交一个月的押金。而且在租赁合同里都有押金条款的,押金是一个月的租金,也就是说提前退租,属于违约的现象,押金就不退了。这是《民法典》规定的。 (三)互相协商解决。如果房东要求支付的违约金太高,我们可以互相协商解决。因为,违约金的金额,多不能超过合同总标的额的30%。 二、承租人的解除权是怎么样规定的 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租赁物毁损、灭失的法律后果】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时承租人解除权】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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