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伤情司法鉴定流程: 1、委托人委托鉴定; 2、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4、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