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黑龙江省诈骗罪案件立案规定 |
释义 | 诈骗公私财物的数额决定了罪行的轻重,不同数额对应不同的定罪处罚。同时,对于诈骗未遂,如果涉及巨额财物或其他严重情节,也应予以定罪处罚。使用电信技术手段实施诈骗,数量或手段恶劣程度也决定了罪行的轻重。如果数量达到一定标准或手段特别恶劣,将被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并予以定罪处罚。 法律分析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2、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拓展延伸 黑龙江省诈骗罪案件立案程序解析 《黑龙江省诈骗罪案件立案程序解析》是对黑龙江省相关法律规定的详细解读。根据黑龙江省的诈骗罪案件立案规定,该省的诈骗罪案件立案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警方接到报案后,将对报案内容进行核实和调查;其次,警方将根据调查结果,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然后,符合条件的案件将被立案,并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工作;最后,根据调查取证结果,警方将决定是否移交给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这一立案程序的目的是确保对诈骗罪案件的快速、公正处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通过对该程序的解析,可以更好地理解和遵守黑龙江省的相关法律规定,为打击诈骗犯罪提供法律保障。 结语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数额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应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对于诈骗未遂且涉及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的案件,应予以定罪处罚。对于利用电信技术手段实施诈骗且具备特定情形的案件,也应被视为其他严重情节。在黑龙江省,诈骗罪案件立案程序经过核实、调查、立案、调查取证和提起公诉等步骤,以确保对诈骗犯罪的快速、公正处理。这一程序为打击诈骗犯罪提供了法律保障,维护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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