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和被害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扰乱社会市场经济秩序; 2、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被害人的商业信誉; 3、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被害人的商品声誉; 4、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降低而造成他人损失的结果,并希望这种结果产生的故意行为。 在社会经济体制下,我们国家对于企业的发展或多或少都会进行一定的干预和调整,如果说市场当中存在着恶意串通损害企业的商业名誉的,将按照侵犯商业信誉罪来进行处罚,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判几年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损害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和传播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给他人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害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