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的区别有哪些? |
释义 | 1、概念不同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受伤后,劳动部门对劳动者的这个受伤的行为进行判断,该受伤行为是不是属于工伤的范围。伤残鉴定则是,在劳动者受伤之后,伤势可能影响身体机能的恢复,造成残疾的情况下,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劳动者的伤势进行一个比较全面合理的评定,这个是决定劳动者能得到多少赔偿费的重要依据。 2、申请认定主体不同 受伤的劳动者本人、他的近亲属、所在的工作单位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如果申请伤残鉴定,申请人只能是受伤的劳动者本人。 3、申请认定的要求不同 在受伤的劳动者已经拿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给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之后,劳动者本人、近亲属、雇用单位可以去申请工伤鉴定,也就是说,没有这个《决定书》,相关的行政部门是不会受理工伤鉴定申请的。 伤残鉴定在工伤认定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工伤等级确定赔偿。 一、韧带断裂属于几级伤残 劳动者因工遭受工伤事故,导致严重伤害时,其本人或者近亲属有权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被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如果劳动者伤情较重,因本次伤害造成身体无法恢复到受伤前的正常身体机能水平,比如韧带断裂,直接导致受伤职工行走或者下肢伸屈受到影响,且无法恢复如初。那么劳动者可以在伤情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的情况下,由劳动者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但具体韧带断裂是否可以评上伤残或者可以评上几级伤残,这是一个专业的医学问题,具体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后由鉴定委员会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若干专家进行鉴定。在此律师建议受伤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如为了调解需要,尽早知道伤残等级,在申请鉴定前,可以向当地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或者医学机构咨询伤残等级,在申请鉴定后,以当地市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准。 二、超过工伤认定时效的后果有哪些 劳动者在因工遭受事故伤害后,即将面临的便是申请工伤认定维权。实践中,许多劳动者容易混淆两个概念,法律上并没有工伤鉴定这个概念,工伤鉴定应指的是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即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伤害后,用人单位至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劳动者自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60天内做出是否属于工伤的认定结论;在工伤认定结论做出后,劳动者如果伤情确实严重,比如已经构成骨折等伤害结果,那么很可能会构成伤残。这时候劳动者需要在伤情经治疗相对稳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满时,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程度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等级鉴定和护理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需自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的情况或情况特殊的可以再延长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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