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保险合同中的条款是否影响索赔的时效? |
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可以影响索赔的时效。一旦保险事故发生,被保险人需要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若超出规定时限,保险公司可能不予理赔。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索赔所需的有关证明和资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一方未履行支付金钱等义务,应当承担利息、违约金等给付的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被保险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并应当通知保险人的之日起六十日内未通知保险人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保险事故与被保险人的违法或者与被保险人故意行为有关的除外。” 综上,交通保险合同中的规定可以影响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的时效,若超时未提出索赔,可能会导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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