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亲欠下的债务,子女是否需要偿还? |
释义 | 母亲欠的钱子女不用还,父母欠下的债由父母双方自己承担偿还责任。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家庭共同生活、扶养义务、赡养义务、教育费用、社交交往、生产经营活动等所负的债务。个人债务是指个人使用的债务。区分方法包括债务产生时间、是否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夫妻共同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购置生活用品、住房装修、支付医疗费用等。 法律分析 一、母亲欠的钱子女要还吗 母亲欠的钱子女不用还,父母欠下的债由父母双方自己承担偿还责任。若是父母去世,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按照继承的相关规定,子女就要承担债务,在遗产范围内偿还。 二、离婚怎么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方法有: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按照当前的规定,应该是依法登记结婚后产生的债务。如果双方同居但未领证,因为当前难以承认事实婚姻,所以会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而可能被认定为同居债务。 2.为夫妻共同生活需要产生。如果夫妻一方借钱为个人使用,比如借巨款整容,那么即无法认定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便会被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婚前借款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三、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有以下几点: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负的债务。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母亲欠的钱子女无需偿还,而父母欠下的债务由父母双方承担责任。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家庭共同生活、扶养义务、赡养义务、教育费用等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需根据婚姻存续期间产生和夫妻共同生活需求来区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购买共同生活用品、房屋购买和装修、医疗费用等。此外,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债务以及夫妻协议约定的共同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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