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中需承担以下责任: 1.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必须承担保险单中约定的第三方责任险赔偿责任,即对事故中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2. 快速理赔责任。保险公司须在接到被保险人通知后及时核定和理赔,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0日。 3. 无过错方责任。如果事故的责任完全在对方车辆上,保险公司应对被保险人进行无过错方责任的赔偿。 4. 第三者特约险保险责任。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另加约定了第三者特约险,保险公司还需承担该保险的约定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应当依法负责赔偿损失。”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赔偿和其他义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八条:“保险人应当在收到保险金请求或者承认保险事故发生后十五日内作出是否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的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十三条:“对于未定责任或者责任不清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应当在确定保险事故承保范围内的赔偿责任后五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赔偿金或者明确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