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羁押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异地羁押需要的手续有:拘留、逮捕逮捕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凭《拘留证》、《逮捕证》收押。侦查阶段,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异地羁押的,凭《拘留证》、《逮捕证》以及两地看守所共同的上一级公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收押。改变管辖的,凭办案机关改变管辖的法律文书和指定管辖决定书收押。 一、被判刑了家属怎样才能知道犯罪人员在哪个监狱 被判刑了家属可以通过执行机关的通知得知犯罪人员在哪个监狱。 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证必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如果是公安机关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由公安机关通知。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 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对于刑事拘留的具体处理措施,司法机关有规范的流程来进行办理,涉及到犯罪事实的认定上,还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来进行调查取证,对于达到了犯罪的程度就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处刑事拘留以上的刑事处罚。 二、关于多大的案件警察才能跨省抓人? 只要是案件需要,办案单位的警察可以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抓违法犯罪行为人。不过,一般办案单位警察到异地抓捕违法犯罪行为人了,会寻求当地公安机关配合的。刑警跨省抓捕的案件肯定是刑事案件。对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在逃犯罪嫌疑人都要进行抓捕,不会分哪类刑事案件的。如果要跨省抓捕,可以持办案单位的介绍信、办案人员的警察证及要抓捕的犯罪嫌疑人拘留证或逮捕证,到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就可以跨省抓捕,不需要专门申请。拘留证由分管副局长审批,逮捕证由当地检察院审批。 三、关于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具体遵守哪些程序 公安机关执行逮捕遵守的程序有:1.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时,首先必须要有逮捕证。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决定逮捕通知书或者人民法院的逮捕人犯决定书以后,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2.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执行逮捕的人员对于抗拒逮捕的人犯,可以使用戒具。3.公安机关在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