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卡里面的余额怎么使用 |
释义 | 医保卡里面的余额的使用方法如下: 1、门诊、购药、出院结算。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之间联网,门诊或购药时,参保人带社保卡可以进行身份识别及合规费用直接报销; 2、帮家人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主要通过医保电子凭证(线上)、社保卡实体卡(线下、线上)、电子社保卡(线上)多种渠道缴费; 医保卡里的钱计算方法如下: 1、当年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年度内门诊发生的医疗费。历年账户资金用于抵扣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和住院发生的应由个人自负、自付、承担的医疗费,还可用于支付部分常用或有益于参保人员健康的自费项目和药品; 2、参保人员中断缴费或由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转为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预计入部分在年度统算时根据相应的月份数按实扣回。中断缴费的,自次月起账户余额暂停使用,恢复缴费时,个人账户按规定恢复使用,预计入部分已被透支使用的,余额按负数计,恢复缴费时按实扣回; 3、参保人员由基本医疗保险变更为住院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的,其当年已计入的个人账户余额暂停使用,历年账户余额可用于支付住院、特殊病种治疗所发生的应由个人自负、自付、承担的医疗费及部分自费项目和药品。 综上所述,在缴费或者挂号的时候可以采用医保卡进行付款,在药店里买较为常用的药或生活用品,也可以刷医保卡付钱。如果有医保卡,住院的时候医院会从医保卡里自动扣费,还可以根据比例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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