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家暴妻子采取什么措施 |
释义 | 丈夫家庭暴力妻子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妻子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其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2、妻子可以报警。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告后,应当及时报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家庭暴力较轻,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丈夫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警告,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和15天以下的拘留。 一、遭遇家庭暴力如何处理 遇到家庭暴力应该及时报警,向公安机关求助,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如果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会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哺乳期被人打成家暴怎么处理?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一、向有关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1、哪些人对家暴可以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1)家庭暴力受害人; (2)受害人法定代理人(若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3)受害人近亲属。 2、可以向以下有关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1)受害人或加害人所在单位; (2)受害人或加害人所在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3)妇女联合会;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二、向公安机关报案 1、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2、公安机关认为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3、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三、向人民法院起诉 1、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2、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四、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1、申请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2)有具体的请求; (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2、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作用 (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还可以申请诉讼离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