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刑事申诉状 |
释义 | 什么是刑事申诉状 刑事申诉状用于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提出申诉时用。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刑事申诉状 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申诉人为被告人,则写明被羁押情况) 申诉人不服xx人民法院xx号刑事判决书,现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理。 请求事项:(提出明确的申诉请求) 事实与理由:(具体的应予重新审理的事实与理由)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诉人:(签、印) X年X月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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