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理解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 |
释义 | 1,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是指借贷双方借贷法律关系发生时双方主体各自具体所在的地方。 2,借贷双方互为接受货币一方,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是指接受货币一方的住所地。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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