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内幕交易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内幕交易罪立案条件是: 1、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 2、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 3、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 4、多次进行内幕交易。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变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的具体处罚标准 变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处罚标准: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最多判多少年呢 对于构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犯罪分子,我国人民法院最多可以判处其十年有期徒刑。《刑法》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什么是泄露内幕信息罪既遂的刑事责任 泄露内幕信息罪既遂的处罚是: 1、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之前,买卖证券,或者从事与内幕信息相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信息,或者明确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五倍以下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五条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单位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单位,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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